創作服務指南

「專屬創作」服務同意書

專屬創作服務條款

歡迎您使用薪傳創藝坊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之「專屬創作」服務。為保障您與本平台的權益,請您詳細閱讀以下專屬創作服務條款(下稱本條款)。當您於本平台下單,並以電子表單、通訊軟體或email等電子傳輸方式將作品寄送、傳送予本平台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條款。


壹、您同意遵守關於本平台之「專屬創作」服務流程,相關細節請參考以下網頁https://www.legacy-artvillage.com/autopage_detail/2/23

貳、著作權授權條款
一、授權範圍
(一) 授權著作:您以電子表單、通訊軟體或email等電子傳輸方式寄送、傳送予本平台的美術著作(以下簡稱本著作)。
(二) 授權範圍:您同意將本著作製作成您所選定的商品,另外您同意將本著作專屬授權本平台不限地域為重製、改作、公開展示、公開發表,您並承諾不對本平台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(三) 授權次數:不限次數。
(四) 授權時間:自您將本著作上傳本平台之日起6個月。
(五) 於「專屬創作」服務範圍內,您同意本平台得再授權第三人。
(六) 本件授權為無償授權。
(七) 因使用本平台之「專屬創作」服務所改作之衍生著作(以下稱再創作),再創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平台。
二、於授權時間內,未經本平台事前書面同意,您不得將本著作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或授權予第三人。
三、您擔保您就本著作有授權或代理授權之權利,並擔保本著作並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,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四、本平台將遵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妥善處理所有上傳者資訊。
五、本平台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內容之權利,並將公告於網站首頁。您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同意受本條款最新版本約束。
六、若對以上內容有爭議,雙方同意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,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